企业给客户赠送的库存商品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取决于实际情况,因此必须根据收入性质来判断。
首先,如果企业给客户赠送的库存商品是不可抵扣的,经营性销售的,那么就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在报税时抵扣所缴税款的一部分,但最终所得税应由企业来承担。
其次,如果企业给客户赠送的库存商品是可抵扣的,且销售量不足以使企业受益,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来说,“可抵扣”指的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础和标准向政府申报的捐赠的商品。这种情况下,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这些商品在报税时并不会被计算入企业应纳税的收入中。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在报税时,如果发现任何错误报税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甚至要求缴纳拒缴的税款,因此,企业给客户赠送的库存商品,应加以认真审核,以免缴纳不必要的企业所得税。
拓展知识: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准确、及时、规范地进行税收报税,避免重复扣税或漏税行为,尽可能申报准确的税收负担,同时要完整地保存税务相关文件。任何纳税人,包括企业,都不可以擅自减少税收负担,以免受到相关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