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报刊业免增值税吗?
答:营改增后报刊业是不免增值税的。
报刊发行从2014年1月1日起,不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税率为11%、邮政业服务: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 基金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一)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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