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全称是增值税,是一种以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对商品和劳务的生产、销售和进口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每一环节都要交税,但是只交你增加的那部分价值的税。
举个例子,假设你是一个面包店的老板,你买了100元的面粉,然后做成了面包卖200元。那么你的增值额就是100元(200元-100元),假设增值税率是10%,那么你需要交的税就是10元(100元*10%)。这就是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减除法,也就是在销售额中减去购进额,然后按税率计算税款;另一种是加计法,也就是在购进额上加上增值额,然后按税率计算税款。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减除法。
增值税的优点主要有两个:一是避免了重复征税,因为每个环节只交增值的那部分税,所以不会出现同一件商品被多次征税的情况;二是有利于公平,因为税负主要由消费者承担,而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一般与其收入水平成正比,所以增值税的征收更符合能力支付原则。
拓展知识:增值税的发展历程。增值税最早是在1921年由德国的冯·希法尔提出的,但是真正实施的是法国。1954年,法国开始实施增值税制度,之后逐渐被欧洲和其他国家采纳。我国从1984年开始实施增值税,经过多次改革,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