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计税基数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款时,用于乘以税率的数值。这个数值通常是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种福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费、公积金等。
在中国,职工福利费计税基数的计算方法是:企业应当将其支付的职工工资薪金总额,减去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剩余的部分就是职工福利费计税基数。
例如,如果一个企业的职工工资薪金总额为100万元,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总额为20万元,那么这个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计税基数就是8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福利费计税基数并不包括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各种非货币性福利,如食宿、交通、培训等。这些福利在计算税款时,需要按照其公允价值计算。
此外,职工福利费计税基数也不包括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这些税费在计算税款时,需要按照其实际支付金额计算。
拓展知识:在中国,企业为职工支付的福利费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抵扣企业所得税。这个范围通常是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过这个范围的部分,企业不能抵扣所得税,需要按照正常的税率缴纳税款。这是为了鼓励企业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虚增福利费用,逃避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