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税务机关代征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是指税务机关在代征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向代征单位收取的一种费用。这种费用的收取,是为了弥补税务机关在代征个人所得税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在做账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税局返代征个税手续费收入属于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因此,应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下进行记账。
具体的记账步骤如下:
1. 当公司收到税局返还的代征个税手续费时,应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税务机关”科目,表示公司收到了这笔款项。
2. 在公司确认收到这笔款项后,应该借记“应收账款-税务机关”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税务机关返还代征个税手续费”科目,表示公司确认收到了这笔款项,并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
拓展知识:
在中国,税务机关代征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税务机关向代征单位收取的。代征单位是指被税务机关指定为代征个人所得税的单位,通常是纳税人的雇主或者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
代征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是税务机关在代征个人所得税过程中,为了弥补其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向代征单位收取的一种费用。这种费用的收取,不仅可以弥补税务机关在代征个人所得税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也可以鼓励代征单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