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有哪些?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特别提醒:以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有一个“等”字,如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在此科目中核算。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二级科目吗?
不是这个属于一级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的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税附加等。其中营业税是国家对提供各种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营业税按照营业额或交易金额的大小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
税金及附加核算范围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本次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相比较而言,“税金及附加”科目比调整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围有所增加。
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在做过调整以后,和以前的是不一样了,这也是最近问该问题比较多的原因,会计学堂小编特整理本文,看完后,大家有疑问可在线资讯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