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如何计算增值税?
答: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增值税计算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企业将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而作为被投资企业,取得无形资产、不动产包括接受投资入股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同样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营改增试点征收范围,因此,股权转让行为原来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也不征增值税.
【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增值税的相关问题】:
无形资产入股需要缴纳什么税?
答:根据相关规定:
企业将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且被投资企业取得不动产包括接受投资入股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同样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这就意味着投资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应缴纳增值税,并可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被投资企业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据,打通了增值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的链条,从而说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列入了增值税"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税范围.
因此,营改增后企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应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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