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受托方取得加工费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委托方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委托加工业务仅对加工费开具专用发票.
委托加工时帐务处理:
1、拨付委托加工物质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受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在上文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会计知识的介绍中,小编老师已经非常明确的提及到的,受托方收到的加工费就是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来记录和核算的,这点相信学员们看完之后应该都是有所认知的.其实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在加工生产企业还是比较常见的,如果你们还想学习更多会计知识,都可以来这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