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可以向银行发询证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以被审计企业名义向我行发出的,用以验证该企业的银行存款与借款、投资人(股东)出资情况以及担保、承诺、信用证、保函等其他事项等是否真实、合法、完整的询证性书面文件.
询证函是什么?
询证函是由审计师或其他鉴证业务执行人以被审计者的名义向被询证人发出的,用以获取被询证人对于被审计者相关信息或现存状况的声明,是审计师审计工作底稿的重要组成部分.
询证函的分类主要包括:1、银行询证函,是向被审计者的存款银行及借款银行发出的询证函;2、企业询证函,是向被审计者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的询证函;3、律师询证函,是向为被审计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发出的询证函;4、其他询证函,是向其他机构如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所或政府部门发出的询证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以上详细介绍了哪些单位可以向银行发询证函,也介绍了询证函是什么.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可以向银行发询证函的单位和组织主要包括审计师事务所或其他见证业务执行人.询证函包括银行询证函、企业询证函、律师询证函和其他询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