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增值税逾期未抵扣怎么办?
国税函[2004]1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附件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办法》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愈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上面规定,你企业必须在90天内抵扣,最晚在开票之日起满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要报送通过“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采集的电子抵扣信息和纸制《抵扣清单》。
如果逾期抵扣,“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会提示:此抵扣凭证自开票之日起已经超过120天(由于是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所以录入期最长为自开票之日起已经超过120天。),系统无法录入信息。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进口增值税逾期未抵扣怎么办,如果已经超过120天,系统无法录入信息就只能放弃抵扣了,更多的财务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