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货到发票未到有什么税务风险?
这个税务风险几乎没有。常见的处理方法如下:
关于这笔业务,增值税申报时不作申报处理,等次月发票来了认证后,再申报进项税金。
账可以先做(按暂估价),但抵扣一定要等发票来了再做认证,之后申报。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而确认营业收入需要以下条件: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开具发票的话,涉嫌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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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销售收入却没有进货发票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所谓“白条”是指不是合法的入帐凭证,“白条”入帐主要影响的是企业所得税。“白条”入帐可以,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做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就可以了。如果“白条”入帐部分未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年度终了后4个月为汇算清缴期)税务机关发现,一要补税;二要从汇算清缴结束后次日起,到补缴税款之日至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三要进行罚款(罚款的多少要看情节轻重等方面情况)
具体税率要根据企业应纳税所的额的多少。
货到票未到如何财税处理?
对于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购入的存货常常出现的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成本的需要,基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账”处理。
政策依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年底货到而发票未到的情况是不少见的,至于有没有税务风险,那也要看自己如何处理,只要符合规章,这风险自然没有,本文有会计学堂提供,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