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丢失收到个人赔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不需要,固定资产丢失收到个人赔款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丢失收到个人赔款的分录
1、如果资产已不能使用,则作报废处理, 借:固定资产(原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清理
确认需赔偿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或贷:营业外收入(支出)(赔偿额与资产净值的差额)
2、若资产仍可使用,则视同赔偿的是资产的修理费。
设先修理,后收到赔偿。修理时,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收到赔偿款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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