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影响未分配利润吗?
答: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未分配利润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二是尚未指定特定用途的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了企业期末在历年结存的尚未分配的利润数额,若为负数则为尚未弥补的亏损。
未分配利润是以往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企业留存的利润,因此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因此纳税调整是不会影响未分配利润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即在被投资企业作出转股决定的同时,股东应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的实现。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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