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时要财务制度需要审核么
答:需要审核。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所需要审核的财务制度有:
1、票据管理制度
1.1票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进行管理。
1.1.1需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的票据范围:
(1)《入库单》
(2)《出库单》
(3)《产品调拨单》
(4)《收款收据》
(5)《专用发票》
(6)《退货验收单》
(7)《派车单》
1.1.2财务统一管理票据的格式:
(1)票据管理工作由财务部指定记帐员负责。
(2)有关票据购买至公司,由备件库入库后,统一由记帐员办理出库手续,并由其保管。
(3)记帐员负责有关票据的保管、发放、回收、存档及销毁。
1.2票据的使用
1.2.1票据只限本公司内部使用。使用时由各部门分管财务核算的人员到财务部领用。
1.2.2领用票据时,票据管理员与领用人要办理领用手续,由管理员在发放记录上登记票据名称、领用数量、票据编码起止号等,并由经手人签字确认。
1.2.3使用票据时,各栏要填写齐全、清楚、准确,书写工整、复写清晰,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客户名称栏的填写一律按公司统一的户名。
1.2.4票据的使用时限:凡使用部门领用的内部票据,使用时限均为当月,以月末为限(每月的25 日),
不论单据已用多少,下月不再继续使用,一律上交。
1.2.5票据的回收:
① 各部门上交票据时,每本都要分别计算出汇总金额,并注明每本使用份数及作废份数,标注于票据封面,收款收据类的票据要按户名、金额进行汇总。
② 上交票据时每类票据必须附当月汇总表,汇总表须附在每类票据的第一本上。
③ 票据回收时,每种票据一式各联各部门必须全部上交,并附每月各种物品汇总表。
④ 票据上交期限为每个月的10日前。
1.3票据使用部门对票据的管理及使用要求:
1.3.1建立票据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分发及使用情况。
1.3.2仓管各库使用票据时,要在专管人员处办理领用手续,票据回收时,按“1.2.5” 的要求执行。
1.3.3票据使用人在开具票据时,必须严格按填写标准执行,若发生金额计算错误或一户两名现象,每发现一次对开票人罚款20元。若因金额计算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1.3.4票据不能随便乱涂乱画,不能随便更改。
1.4票据的归类存档
1.4.1月末结账工作结束后,票据管理员要与负责账簿登记的有关人员进行账面金额核对,不相符的要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1.4.2核对工作结束要对票据全面整理,整理完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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