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申报表已经扣了一年的还要申报吗?
不是按月征收的话,应该是不需要再申报了的。
用人单位已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签订扣缴税费协议的,用人单位只需于每年的征缴期内(每年8月至10月)在扣税账户存足款项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统一扣缴。
未签订扣缴税费协议的,用人单位须于征缴期内(每年8月至10月)持残疾人就业年审机构发出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手续。
【相关内容】
残疾人作业保证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涣散按份额组织残疾人作业的区域,凡组织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份额的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本地有关法规的规则,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区域员工年平均薪酬核算交纳用于残疾人作业的专项资金。
2017年度的残疾人保证金和往年方针改变较大,但地方税务局为了便利纳税人,本年仍采纳会集征收方法,于8、9、10三个月会集征收。
免征规则:自工商挂号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组织残疾人作业未到达规则份额、在职员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证金。
残保金申报的方式是网上和上门(税务局),按年缴纳残保金,应该是有规定的某个日期的,大家按期缴纳就行,本文由会计学堂提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