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新成立的企业,对国家现行的税收政策不了解,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被当地税务机关以没时间为由予以拒绝。请问:纳税人在负有依法纳税义务的同时,对国家的税收政策是否享有知情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承担的主要义务和享有的主要权利如下:
(1) 承担的义务
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包括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等;
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
按照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2) 享有的权利
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延期申报、延期纳税的权利;
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