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第四条规定:“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递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1、设备
1)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3)按期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2、技术维护费
1)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①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②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账务处理是怎样的,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更多的财务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