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政府性基金需要计提吗?
需要计提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等。
政策依据: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营业税: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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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附税还需要计提吗?
附加税是以增值税税额为基数计提的,基数为零、附加税也为零,那就不需要再计提了。
政府性基金有不少可以免征税务的,这也是需要计提的,会计学堂整理本文,主要讲解免征政府性基金需要计提吗这一核心问题的解释,知晓更多,请关注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