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纳税人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至于会费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7]63号)的规定执行,符合该文件规定的,免征营业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金额
上式是的收入总额,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除另有规定者外,上式中免职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具体是:
(一) 财政拨款;
(二) 经国务院及财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等;
(三) 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不包括计划单列市)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 经财政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五)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
(六) 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
(七) 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
(八) 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九) 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所以,行业协会也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的培训收入应照章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