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不计提直接缴纳吗
答:可以。
1、直接缴纳不计提的:
借:管理费用--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先计提后缴纳的
借:管理费用--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借: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按以下规定办理: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缴纳地点、缴纳期限(由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大小核定的除外)与增值税相同。但按照财综〔2012〕9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可以不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2.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在申报期内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以下统称申报表),申报数据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其纸介质申报表按照各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
3.缴纳义务人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允许从其提供相关应税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相关价款的,还应当根据取得扣除项目的合法有效凭证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随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上报给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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