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的应交增值税是否扣除分包抵税?
答:根据相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纳税人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增值税简易计税的税率包括哪些?
答: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自2014年7月1日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所有纳税人;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但是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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