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是如何操作的?
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因为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政策依据: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因此应将同一个业务员当月全部提成费收入合并后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规定,2009年1月1日起,医疗机构不再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均免征营业税。场地租赁不属于医疗服务范围,因而不属于免征营业税范畴,该机构应按租赁业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
代扣代缴个人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会计学堂提供。“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
企业作为法定代扣代缴个税的扣缴义务人,在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是如何操作的问题上,应该自觉一点,本文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