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内容超出经营范围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人细致深入的来研究你的营业执照、章程或者其他标明经营范围的资料,发现不了你超出经营范围的。不过也有一定的风险是肯定的,你可以对比风险和收益的大小来权衡这件事情。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符的普通发票。在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二)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开票限额的业务。
建议,收回发票作废,去税务机关代开一张就可以了。
开发票超出经营范围属于虚开发票吗?
建议分两种情况处理:
临时性业务: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税目,自行开具发票。
经常性业务: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然后自行在开票系统查找、增加税目开具发票。
超出经营范围的临时业务,可以开具发票,但是需要注意保留业务资料以备应对税局质疑。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规定: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一样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应申请变更登记,对于经常性的业务,建议企业变更经营范围,而对于其他一些临时、偶然发生的业务,不去变更经营范围的风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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