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向个人购买二手车能否抵税
答: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二手车(运输汽车)可否抵扣进项税额,分两种情况:
第一,企业购买二手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即销货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但是购车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所以在销售的时候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第二,企业购买的二手车如取得了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因为销货方是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买的,当时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是按照含税售价/1.03*2%,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的。
2、如果企业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买二手车,是不存在抵扣的问题,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是采用含税售价/1.03*2%,采用简易的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的,为购车人开具的是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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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向个人购入二手车,是否必须取得发票?
国税发[2000]084规定,号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从上述两个法律条文可以看出,申报扣除中的“合法”是指符合发票管理办法,没有发票不能入账和报销。
假如上述单位不取得发票,则为以后的计提折旧和税前扣除埋下隐患,会有涉税风险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您单位可以要求上述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旧车的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