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未抄报税的专票购买方能抵扣吗?

2018-02-06 14:5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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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都是需要抵扣的,专票需要先验证再抵扣然后抄税之后报税交税才完成了一整个流程,本文来为大家解答销售方未抄报税的专票购买方能抵扣吗。

销售方未抄报税的专票购买方能抵扣吗?

答:销售方无权处理购买方已认证发票。

如果因业务需要,可以根据实际交易的变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修正原来的业务。

销售方未抄报税的专票购买方能抵扣吗

发票作废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根据上述第(三)款规定,购买方已认证且认证结果不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即不符合作废条件。如果发现开票有误等情形,不能通过作废发票的途径解决,如符合条件企业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销售方未抄报税的专票购买方能抵扣吗,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如大家还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点击窗口,会计学堂老会计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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