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订立合同的经济业务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是针对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征税,即便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
但只要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即应征税。按现行印花税政策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采取按主营业务收入一定比例征收印花税的方式。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及《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定,应纳凭证应当于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书立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规定贴花。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综上所述,没有订立合同的经济业务仍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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