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代扣薪酬的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十四、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的计征办法问题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税率表一、二、三)对应的税率;
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同时,还有对应的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三险一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看完了会计学堂给您整理的本篇文章,关于代扣薪酬的个人所得税您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了。关于其对应的计算公式,您最好是找出相关的案例以便更好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