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借款长期不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股东或员工向公司借款,长期不归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长期不归还,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得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司借款长期不还要交税吗?
答:不征税;
这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本身就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其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158号文件将其排除在外.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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