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受让股权的财税处理如何进行?
答: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判定及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个人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一)计入损益的赠与方式
这种处理方式,股权划出方将无偿划出股权视为对股权划入方的一种捐赠,作为一项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长期股权投资等
股权划入方则将无偿受让股权视为该企业的一项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
贷:营业外收入
(二)计入权益的增、减资方式
在这种处理方式下,股权划出方将无偿转让股权视为国有股东收回对该公司的部分投资,会计处理为:
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贷:长期股权投资等
股权划入方则将无偿受让股权视为国有股东增加对该公司的投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
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关于无偿受让股权的财税处理您是否知道了呢?本文给您带来的两种情形,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询问我们会计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