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征即退增值税是否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的特征包括: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形式属于政府补助。因为政府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了税款,即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了资产。
增值税出口退税、直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税收优惠形式,都不属于政府补助。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是对出口环节的增值税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退回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征的进项税额。即本质上是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具备“企业从政府直接无偿取得资产”的特征,不能认定为政府补助。直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税收优惠形式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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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是否属于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上述规定,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不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1、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收到退还的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现流表中,应计入“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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