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所得不进行任何分配合伙企业有企业所得税吗?

2018-03-09 10: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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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所得不进行任何分配合伙企业有企业所得税吗,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实际缴纳税务问题上也未实际分配,详情如下。

如果对所得不进行任何分配合伙企业有企业所得税吗?

即使合伙企业不分配所得,A公司也应根据财税〔2008〕159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2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该文件第3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所谓“先分后税”是指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每个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据以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如果对所得不进行任何分配合伙企业有企业所得税吗?

案例:

某合伙企业2010年度取得各项所得100万,经合伙人商议决定当年度对所得不进行任何分配,A公司是该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请问,这种情况下A公司2010年度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该文件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也就是说,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会计学堂提供。

不论合伙企业是否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留存利润的存在就需要依规定的分配比例操作,本文为如果对所得不进行任何分配合伙企业有企业所得税吗的讲解,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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