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转让专利技术所得税是如何征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条款中,一般应包含技术服务内容与技术指导内容的条款。因此,对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把握,实践中一般认为只有包含在技术转让合同条款中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且价款是包含在整体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才能被认为是与技术转让合同密不可分的。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的规定,技术转让所得按如下公式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业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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