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与审判制度

2018-03-12 14:2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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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5类(多选题考点)。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5类(多选题考点):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理的案件,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注意:劳动争议不适用《仲裁法》,但因劳动争议提起的诉讼(劳动诉讼)属于

二、审判制度

(一)合议制度——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与审判制度

(二)回避制度——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1.回避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回避对象出现下列情形,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回避对象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回避对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3)回避对象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注意

(1)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

(2)当事人请求上述人员回避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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