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三要素与法律事实解析
答: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
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018年改)
3.国家: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二)主体资格:区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与生俱来)
2.“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后天情况)
二、法律关系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与义务。
1.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有权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行为权)、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请求权)和一旦被侵犯,有权请求国家予以法律保护
(获得法律保护权)。权利可以放弃。
3.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按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客体是确立权利和义务关系性质和具体内容的依据,也是确定权力行使与否和义务是否履行的客观标准。
(一)物
(二)人身、人格(2018年新增)
(三)非物质财富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一)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法律行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