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怎么做?

2018-03-13 17:0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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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本篇文章以一个简单的案例对此分析了,相信您看完后就会有所明白的。具体内容如下。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怎么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如果未约定配备操作人员,应按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所以注意在合同中约定配备操作人员。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怎么做?

【案例分析】

一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所属甲项目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2017年3月甲项目部采购一批钢材价税合计351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金额300万元,税额51万元,专票已勾选且申报抵扣。

借:原材料 3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万元

贷:应付账款 351万元

材料领用时,按照不含税成本计入工程施工科目,假定甲项目2017年4月领用上述钢材的50%。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150万元

贷:原材料 150万元

看完了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相信您应该明白了。上述对于对于营改增后的相关变化,一直是本网站关注的重点,因此您可以继续关注有关的知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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