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补缴去年的社保发生了滞纳金要怎么做帐?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由于我市采用当月申报,次月收款的征缴模式,因此,欠缴起始之日定为收款月的次月1日。
一、税款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税款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二、补缴增值税
1、应缴未缴的
按正常做: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经税务检查,额外需补缴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税收检查调整
缴纳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税收检查调整
贷:银行存款
(也可不用应交税费,直接做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三、补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今年补缴去年的社保发生了滞纳金要怎么做帐,相信大家看完已经有所了解,更多的财务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