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有哪些内容?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要哪些材料?境内机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单等);
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如何开立?
2、境内机构凡已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或已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如需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3、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变更开户银行和关闭账户的手续,在开户银行直接办理。
4、异地企业如在京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先在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后,持上述材料再到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办理期限:即时办理。
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超限额后怎么办?
1.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之和连续超过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达到90日的,境内机构应按规定对超限额部分办理结汇手续。
2.对于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超过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主要由其注册地外汇局应负责通知开户金融机构按规定办理结汇,对于有异地开户的境内机构,其开户地外汇局应协助注册地外汇局督办。
3.开户金融机构须在90日期满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该境内机构并为境内机构办理超限额部分外汇资金结汇手续。
会计学堂整理的外汇收支情况表编制有哪些内容如上,在了解需要携带的资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还要了解这些资料的用处,本文介绍结束,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