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
答:首先,加油是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办理加油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
1、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形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面有“购货方纳税人名称”、“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地址”);
2、开户银行及账号;
3、联系电话。
看完了本篇文章给您带来的依据,对于加油是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下您应该非常确定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您可以继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