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工会筹备金什么时候交纳?
答:工会建会筹备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为有关单位)在开业和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建立工会,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可以督促并派员帮助和指导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地税局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首先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工会法,强化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的完善;其次把工会经费收缴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工会经费征收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缴透明度,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最后是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有利于防止工会经费和国家税收流失。
对于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缴纳“工会建会筹备金”无上位法依据,《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此条款规范的只是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并没有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进行规定。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工会筹备金什么时候交纳相信您这下应该死比较清楚的了。更多会计方面的内容,多加关注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