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交多了怎么办?

2018-03-19 11:49 来源:网友分享
8768
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交多了怎么办?这个是很简单的,下面会计学堂小编来教建筑业会计这个问题,就是下期低清了就可以了,详情请看下文!

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交多了怎么办?

留到下期开票时一并抵清.

一般纳税人建安业预缴税率是多少?

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交多了怎么办?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留到下期开票时一并抵清.

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交多了怎么办?上文小编就先简单介绍到这,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建筑施工企业预交增值税怎么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 建筑施工企业,月末预缴的增值税要转到未交增值税中去么

    是的,月末预缴的增值税转到未交增值税中去

  • 建筑行业最后一次预交增值税,预交多了怎么办?

    同学你好 没事,填写在预缴栏就行了

  • 建筑施工企业预收账款,什么情况要预缴增值税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无论本地项目还是异地项目的: 1.如果不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当期预收账款金额大于10万元的才预缴增值税; 2.如果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当期预收账款减去分包款后差额大于10万元的才预缴增值税。

  • 简易计税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施工要预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吗?,如果要移交,应该预交多少呢?

    您好,要预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按0.2%预交,增值税按2%预交。 一、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三种情形:   1.总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要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总机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施工情形。   属于跨省经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在同一省内经营的,该分支机构在向施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后,其经营所得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在施工地不预缴企业所得税。   3.分支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建筑企业跨地区在二级分支机构之下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若以分支机构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则其收入汇总计入该分支机构,适用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分级管理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增值税, 具体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