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盈余公积的帐务处理是怎样的?
提取盈余公积时的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同时再结转到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指的是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第六年税后利润弥补。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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