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增税抵扣后怎么做会计处理?
答:一般情况下,对纳税人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情况,对属于兼用于允许抵扣项目和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其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因此,收到物业费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支付物业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物业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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