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是否需要代扣税?
答: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的利息收入应该交营业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可以统一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而若是该借款属于公司向股东的借款,那么支付股东个人的利息就要须按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因此公司支付股东的利息金额能否税前扣除一定要注意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是否超过了2倍。
看完了上述小编给您提供的相关依据,这下您应该清楚了:公司之间借款支付的利息是需要代扣税的。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尽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欢迎您的多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