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库存现金限额是多少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
1、库存现金限额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由开户银行给各单位核定一个保留现金的最 高额度。核定单位库存限额的原则是,既要保证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
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开户单位由于经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 按必要手续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2、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管理。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规范现金管理,同时又能 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正常使用。
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所谓“坐支”现金是指企业事 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自接用于现金支出。各单位现金收
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由开户单位确定送存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 要坐支现金,应该在现金日记账上如实反映坐支情况,并同时报告开户银行,便于银
行对坐支金额进行监督和管理。
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库存现 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根据实
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
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天数可以适当放宽在5天以上,但最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会计学堂整理的。
现金是企业中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性资产,是立即可以投入流通的交换媒介,可以随时用其购买所需的物资,支付有关费用,偿还债券,也可以随时存入银行。企业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现金,用以购买零星材料,发放工资,缴纳税金,支付手续费或进行对外投资活动。企业现金拥有量的多少,是企业的偿债支付少的标志,是投资者分析判断企业财务状况好坏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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