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允许税前扣除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会计准则规定,存货发生盘亏和损毁,应按其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期末再根据造成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与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3.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与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简单点来说,对于非正常损失允许税前扣除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写: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看完了上述小编的解答,对于非正常损失允许税前扣除的会计分录您现在知道怎么写了吧。更多会计方面的问题,欢迎您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