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

2017-05-15 09:12 来源:网友分享
2281
自2016年7月开征水资源税以来,改革倒逼一些企业减少取用地下水,转变用水方式,采取节水措施的成效初步显现。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6年第3号)第十二条规定:“水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计算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水利厅公告 2016年第7号)规定:“2017年水资源税纳税申报期限认定标准为:2016年7月至12月(税款所属期),月平均申报水资源税税额在1000元以下(计算依据不含零申报月份)的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水资源税;纳税人月平均缴纳水资源税税额在1000元以上(计算依据不含零申报月份),按月申报缴纳水资源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老师,申报缴纳水资源税时本期取水量是根据什么填报的?

    您好,根据你实际的用量,就是一个取水量。

  • 请问老师,资源税的纳税期限到底是什么时候申报缴纳?

    你好,在税法书上是15天

  • 水资源税缴纳可以抵扣水资源费是什么意思呢

    你好,就是可以抵减的意思,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部分

  • 老师,都是什么样的企业缴纳资源税,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开采销售或自用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申报纳税。

  • 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及缴纳时限

    水资源税,指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征收水资源税主要是体现对资源价值的重视。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范围,无论是使用者还是开采者,都应该征税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试点省份的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税额为每千瓦时0.005元。跨省(区、市)界河水电站水力发电取用水水资源税税额,与涉及的非试点省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不一致的,按较高一方标准执行。 另外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形: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 (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