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认证抵扣未入成本怎么转出
可在下个月再把抵扣联认证抵扣掉的,在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时,把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里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
在第二个月把抵扣联认证抵扣过后,即可把待抵扣进项税转入进项税额中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已经认证但未抵扣的发票怎样处理
进项税转出借: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代: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会计学堂整理的。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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