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是什么意思?
答: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的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既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且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抵扣卷烟中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额。当然还要同时还有征收增值税,这是增值税的概念性质决定的,因为你有增值税就要交增值税。
假定:某烟草批发企业购进一批卷烟,不含税的价款即计税价格为500万,增值税税率17%,把其中的200万(不含税)的卷烟销售给零售商,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244(200+34+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200*17%)-应交消费税 10(200*5%)
卷烟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税?
生产出厂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比例税率:甲类卷烟56%,乙类卷烟36%,定额税率:每支0.003元;
批发环节(指批发商向零售商出售):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0.005元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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