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收取的服务费所得税处理怎么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13号)第二条规定: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售后回租收取的手续费怎么做账?
对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通过"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进行核算,分摊时,按既定比例减少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同时相应增加或减少折旧费用。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承租人的账务处理:
结转出售资产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出售资产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情况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分摊:
借:递延收益 金额根据折旧进度进行分摊
贷: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金额根据折旧进度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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