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扣除的工会经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且只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而无需再满足其他条件:
1.金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2.按规定拨缴(向上级工会组织拨缴或向代收的税务机关缴纳,向本单位基层工会拨缴均可);
3.取得合法、有效凭据。
值得一提的是,工会会计核算也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因此,工会取得发票抬头应为××公司工会委员会。
会计学堂提醒您,企业在规定比例内计提工会经费但没有按规定拨缴的,企业直接发生的符合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支出等,由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拨缴”方准予扣除的条件,均不得作为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
看完了上述小编的分析,对于可扣除的工会经费需要满足的条件,这下您应该都清楚了。更多关于工会经费的知识,您可以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